“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征稿通知

2016-05-20 15:22: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激发全国中青年油画家以及深圳本土油画家的创作热情,施展优秀的油画艺术才华,记录追梦故事,讴歌伟大时代,实现艺术追求与责任担当的有机结合,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定于2016年12月在深圳举办“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共龙岗区委、龙岗区人民政府
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大芬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李小甘
副 主 任:冯现学、杨飞云、陈金海、梁  宇、董小明
秘 书 长:丁  杰、吕玉印
副秘书长:梅启林、王延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国猛、刘亚菁、张  奇、杨  莉、杨晓洋
闵玉辉、陈湘波、范育新、咸  懿、胡庚祥
贺  绚、凌海英、徐青峰、徐  章、梁  剑
办公室主  任:咸懿、徐青峰、张奇、杨晓洋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刘亚菁、范育新
展览编辑:杨雷、梁剑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协在中国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
五、展出地点:北京或深圳(待定)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3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的前10件由乙方收藏。收藏费:10万元/件(税后)。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投稿作者年龄要求为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作品应围绕“中国梦”的时代追求和“实干兴邦”的时代观念进行自由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如实填写《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照片背面。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协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1、作品须自行装框。装框后画芯尺寸:不小于100cm×100cm,镜框外径:长宽不超过200cm×200cm。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粘贴《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
2、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邮编:518112  
收件人:刘颖琼
联系电话:0755—84730682,18033060881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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