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6-04-14 09:3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青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中晨集团

山东大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里、于钦彦、张文军

副主任:杜军、张志民、孙淑芳

秘书长:朱全增、高凌云、孟凡龙

副秘书长:张慧芹、张宜、马雪莲、于玮亭、赵淑华

办公室主任:卢新征、赵世华

展览编辑:孙晓璐、魏芳、王颖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推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500元/件。其他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农民画艺术形式,内容要求注重思想性,基调积极向上,表现新时代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作品要反应现实生活,富有感染力,能够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和农民画艺术的特色。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参展作品尺寸须为106×76cm(一开纸)以上,200×200cm以下。如被通知参加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稿,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驼山路中国青州农民 画画院,邮编:262500

收件人:李杰

办公室电话:0536-3882026  3822358

电子邮箱:sdqzwl@163.com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相关热词搜索: 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上一篇:美丽中国梦 •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下一篇: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 临摹作品征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