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是文脉厚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享誉中外的“书画之乡”,为进一步扩大宜兴文化的影响力,更好的发挥宜兴吴冠中艺术馆的文化推广力。中国美术家协会、宜兴市人民政府在成功举办过三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的基础上,组织举办“2015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宜兴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吴冠中艺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王中苏
副 主 任:徐 里 张立军 宋玉麟
秘 书 长:杜 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志华 许夕华 孙同和 朱旭峰 佘玉奇 陈雪峰 陈世宁 沈晓红 狄胜君 吴俊达 周 峰 周中平
承 强 董竟成 魏 敏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承 庆
展览编辑:康 蕾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10月中旬
五、展出地点:吴冠中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50件,入选作品15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50件(税前收藏费30000元/件);优秀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150件,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