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第二区段“真像——当代中国写实油画的新发展研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
山东美术馆
中国油画院美术馆
协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靳尚谊、刘大为
学术顾问:靳尚谊、詹建俊、钟涵、闻立鹏、全山石
邵大箴、水天中
主任:徐 里、杨飞云
秘书长:丁 杰、徐青峰、张志民
副秘书长:梅启林
办公室主任:咸懿、邰武旗、柳延春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王鹏翔
展览编辑:杨雷、王健
四、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五、展览时间:2016年10月
展览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美术馆
巡回展览:2016年11月,山东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计划展出作品约230件。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1.特邀艺术家;
2.展览艺术委员会推荐艺术家。下载并填写附表一,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3.面向全国征稿海选。下载并填写附表二,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八、参展要求:
1.初评:每位作者最多送交3幅作品,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画心尺寸(高×宽cm)、年代、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作品外框尺寸不超过高200×宽200cm。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3.所有作品一律退件,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办理到付,费用由本人承担。特邀艺术家作品邮寄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本次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者颁发证书。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文化艺术新街1704号中国油画院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王健13811119902,010-8773923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